来源:《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2年第6期
作者:冀玮
摘要:
“食品安全标准”从问世之后即存在诸多困惑,如概念不清,难以厘清与“质量标准”的异同,且与“企业标准”存在混淆,“公法法域”与“私法法域”的效力不清等。这些困惑不仅造成了人们对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制制度的认识误区,而且导致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相关法律从业者陷入无所适从的窘境。本文通过对前述困惑展开研究分析,不仅希冀有助于澄清相关理论问题,而且也可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释疑解惑,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良好适用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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