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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分两个专业方向: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公共行政管理。

1.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简称海关方向)

海关管理专业创建于1974年,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授予海关管理方向管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的学院。三十多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000多名海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200多名硕士研究生,这些毕业生目前大多成为海关系统的业务骨干,很多人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其中部级领导3人,司局级领导30多人。

20119月,我校与海关总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授权公共管理学院为海关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每年基准名额40名。目前,在校海关系统MPA研究生已达70余名。

2.公共行政管理(简称行政方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开办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全国较早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重点高校之一。目前,公共管理学院拥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授予权,已经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近400名,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外资企业等单位的专门管理人才。

公共行政专业面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级专门管理人才。其突出特点是关注政府的涉外职能,培养MPA学生具有较熟练地运用政府涉外管理知识从事政府涉外行政事务、涉外经济事务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目前,已有两届在校行政方向MPA研究生,他们是分别来自中央党政机关、国家部委、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北京及周边地区企业的优秀学子。

公共管理学院下设行政管理、海关管理、公共文化、公共经济、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集中了从事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师,绝大多数的教师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公共管理学院立足于贸大国际经贸的特色,动员全校最优秀的师资力量,为MPA教育提供优秀师资保障。

公共管理学院的课程设计突出“外向型”的特色,培养能熟练运用外语、精通国际经贸业务、熟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公共管理人才,为MPA教育提供了扎实而全面的学科支持。

研究方向由考生根据课程模块、个人兴趣和毕业论文选题确定。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海关方向MPA学制为全日制三年,不转户档,集中学习时学校可安排住宿。

行政方向MPA学制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学制二年,可向学校申请住宿。非全日制(在职不脱产)学制三年,不转户档,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时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统一报名。待录取前另行进行学制方式的确认,再选择填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招生规模:50-100名,视生源情况而定。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09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

2)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9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9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21010-31日 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报名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公告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20121110-12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书原件和现场确认单(登陆http://gs.uibe.edu.cn/queren打印),到我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照相。

3. 考生只能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考试。

4.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201315-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4.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6.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体检

体检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在职考生不转户档。

2.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招生单位、考生和用人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申请非全日制攻读MPA,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4. 全日制海关方向MPA学费根据对外经贸大学与海关总署协议收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行政方向MPA学费均为4万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七、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八、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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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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